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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卫生信息网:有关印发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将《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抄送: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抄送: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化医疗改革为契机,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为主线,按照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继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做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推进卫生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卫生监督队伍建设,配合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运行机制,继续强化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管职责,加强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等医疗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加强卫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执法责任追究。

2.配合自治区人大和政府,组织开展对地方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蒙医中医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的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管理办法》。

3.组织制定《奶茶粉》、《荞麦粉》、《乳粉制固态奶制品》、《鲜奶制固态奶制品》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4.继续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专项稽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5.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6.依法开展卫生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1.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继续规范卫生监督内设机构建设;加强农村、牧区、社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建设和执法重心下沉,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覆盖率。推进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继续督促全区卫生监督人员参公管理的过渡工作,建立卫生监督员管理基础档案。

2.认真落实《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全员培训,按照国家《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的要求,分期、分批、分专业开展监督员培训,重点是通过盟市对旗县(区)开展全员培训。逐步建立自治区卫生监督培训师资库,努力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理顺食品卫生监管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在自治区机构改革未完成之前,继续履行卫生部。门承担的职责,组织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监管水平。

2.待自治区机构改革到位后,按照新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综合监督的工作机制,组织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和完善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公布的程序和工作制度,健全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审评组织机构,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和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合卫生部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强化专业性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队伍建设,加大食品安全综合整顿工作力度,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加强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监测系统建设,提高信息收集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实施《2009年食品安全保障项目管理方案》,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制度。组织协调开展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督查活动,牵头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事故预防。

四、突出重点,做好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组织实施2009年职业病防治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大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做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3.加强环境卫生监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和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加大饮用水卫生监管力度,提高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能力,进一步规范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化妆品卫生监管力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4.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加大消毒产品监督力度,贯彻落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规定》,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清理换证工作,贯彻落实《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开展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工作。

5.加强医疗血液执法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加强医疗血液安全执法监督,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

五、继续开展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内涵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提高全体监督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完成卫生监督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六、宣传培训

1.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食品标准宣传周、法制宣传日等各类法制宣传日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2.加强被监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对从业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全社会对卫生法律法规的遵法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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