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2010年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10年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的实施工作,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根据卫生部《2010年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根据《2005-2010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依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对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卫生监督人员综合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覆盖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区)和自治区本级的卫生监督机构。
(二)项目内容
1.专业知识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与放射防护、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安全、食品安全、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及传染病防治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卫生监督信息6个专业。每个专业培训卫生监督人员为旗县(区)级2人次、盟市级2人次,自治区级2人次,时间为每人次7天,共计42学时。
2.卫生监督管理干部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国家卫生政策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知识、卫生监督宏观管理能力、应对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队伍管理、执法稽查与惩防体系建设等。培训卫生监督管理干部自治区级2名、盟市级2名、旗县级1名。时间为每人15天,共计90学时。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自治区卫生厅根据“统筹规划、分片培训、深入基层”的原则,负责全区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由各盟市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教材,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培训工作,项目结束后向卫生厅提交工作报告,卫生厅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二)资金安排
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区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资金137万元,由自治区和各盟市具体实施。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自治区卫生厅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和各盟市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
(二)各盟市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方案,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培训班结束后,及时总结,整理档案材料。材料包括培训实施方案、管理机制、各期培训班通知、学员名单、日程安排、课件、总结等文字和电子资料等。
(三)各盟市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派专人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各地将项目总结及相关资料报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厅和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效果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