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根据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要求,为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项目,请各盟市按照对口支援医疗队分配数量(见附件1),将支援医疗卫生机构和受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名单于9月17日前报卫生厅农卫处。同时,各地要按照2009年该项目实施方案(附件4)要求,认真填报《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情况汇总表》,并于9月30日前报卫生厅农卫处。卫生厅根据2009年各地项目的实施情况,研究下达2010年对口支援任务。
联 系 人:卫生厅农卫处 郝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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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