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2010年8月17日~21日,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在我区12个盟市进行考察调研。本次调研活动规模大、规格高、人数多,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自治区迎接国务院联合调研组接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机构,其中医疗卫生组组长是卫生厅副厅长白宝玉。8月12日上午,白宝玉副厅长召集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根据会议精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尽职尽责,做好医疗保健工作
各盟市卫生局要按照《2010年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相应医疗保健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落实到人。调研期间,根据接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医疗保健工作;配备足量的急救和日常药品、急救设备;指定保健基地医院,预留保健病房;设立医疗保健门诊、急诊就诊绿色通道;并准备医疗保健救护车待命备用。当地保健基地医院负责组建医疗保健救治专家组,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间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调研期间突发的公共事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医疗保健救治工作。
二、通力合作,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工作涉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活动主办单位和接待单位,各部门和单位承担不同的工作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制定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并指挥、协调、布置、组织实施相关机构的各项工作,掌握活动期间相关工作信息,及时向活动主办方汇报,并向相关部门通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接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选派、安排食品安全监督人员实时监督调研期间食品卫生,保障调研组人员的身体健康。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当地与活动相关的食品及其原料、生活饮用水、餐具的监测检验工作,并根据活动监督工作的需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活动接待单位要保证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做好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
三、加强联络,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各盟市卫生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组织协调工作,明确职责,及时请示汇报,确保整体工作的连贯性、高效性,确保调研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2010年国务院联合调研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