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为确保年初医改责任状任务的落实,根据《自治区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内卫妇字〔2010〕1025号)安排,卫生厅决定从11月29日开始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同时了解各地卫生部门深化医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考核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自治区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估工作手册》;
2.了解卫生部门其他重点医改工作。具体内容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与盟市卫生局签订的《医改责任状》和《关于自治区卫生厅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工作安排意见》(内卫办字〔2010〕447号)。
二、考核分组及考核地区
考核分组及地区见附件。
三、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相结合的办法,现场评分、现场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宜
1.具体考核时间请各组联络员与有关盟市联系。
2.请各盟市卫生局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