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1〕21号)以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细则》和《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文件》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补充招标文件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