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了解和评估全国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展情况,2011年8~10月,卫生部组织第三方调查公司,对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进行第二次暗访评估。现将全国对我区暗访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暗访范围。本次暗访范围主要包括我区11个盟市(阿拉善盟除外)所在地及所辖范围的1个旗县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全区被暗访共98个机构,其中卫生行政部门21个,公共卫生机构24个,医疗机构53个。
(二)暗访内容和形式。根据《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卫办妇社发〔2009〕223号文件附件,以下简称《评分表》)中有关指标确定暗访内容,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机构无烟环境布置、控烟宣传教育、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戒烟帮助和机构内烟草禁售等情况。本次暗访采取隐秘拍摄、暗访员填写问卷的形式,所有数据均有暗访视频录像支持。
二、暗访结果
根据《评分表》要求,暗访结果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进行分类,所有评分均转换为百分制。
我区医疗卫生系统综合评估得分为78.2分,总体排名位居全国第七。按照机构类别划分,分值排名依次是公共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得分分别是86.7分、81.1分和73.2分。其中,内蒙古疾控中心与其它十个省区并列省级疾控中心第一为满分。按照城市行政区划级别划分,分值排名依次是盟市级、旗县区和自治区级,得分分别是81.4分、74.5分和73.3分。各盟市综合排名分值由高到低依次为乌海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兴安盟、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
从暗访结果来看,个别医疗卫生系统在无烟环境布置方面,如男厕所、楼梯、电梯等还没有粘贴禁烟标识;印制控烟宣传材料少,宣传栏没有控烟宣传知识;室外吸烟区没有设置;个别医疗机构的便利店还存在销售烟草制品等现象。在医疗卫生系统内发现吸烟现象比较普遍,特别在等候厅、电梯、楼梯等区域比较突出。工作人员在室内吸烟现象比较严重。我区医疗卫生机构暗访结果见表1。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暗访结果(﹪)
合计 | 公共卫生机构 | 卫生行政部门 | 医疗机构 | |
无烟环境布置 禁烟标识 | ||||
入口处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等候厅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男厕所 | 78.8 | 75.0 | 88.9 | 77.4 |
电梯 | 83.7 | 75.0 | 86.1 | 86.3 |
楼梯 | 84.1 | 83.3 | 86.1 | 83.9 |
宣传传播材料 | ||||
固定宣传栏 | 75.0 | 75.0 | 77.8 | 74.2 |
控烟传播材料 | 50.0 | 66.7 | 55.6 | 41.9 |
室外吸烟区 | ||||
设置室外吸烟区 | 88.5 | 91.7 | 77.8 | 90.3 |
有明显的引导标识 | 78.8 | 75.0 | 88.9 | 77.4 |
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 | 82.7 | 100.0 | 100.0 | 71.0 |
观察到的吸烟情况 | ||||
发现吸烟现象 | 67.3 | 56.5 | 50.0 | 79.2 |
等候厅 | 6.1 | 4.3 | 0.0 | 9.4 |
男厕所 | 57.1 | 52.2 | 36.4 | 67.9 |
电梯 | 5.1 | 0.0 | 4.5 | 7.5 |
楼梯 | 25.5 | 17.4 | 22.7 | 30.2 |
工作人员室内吸烟 | 1.0 | 4.3 | 0.0 | 0.0 |
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 | 0.0 | 0.0 | 0.0 | 0.0 |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近期,按照国家2012年控烟计划,卫生部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省、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进行第三次暗访,并通报检查情况。为了完成好今年的控烟任务,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扎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措施,明确管理责任,真抓实干,切实保证控烟工作任务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控烟宣传力度
各级卫生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控烟大众宣传,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的认识。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重点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中薄弱的环节,按照国家新下发的2012年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见附件1),做好无烟环境的布置,宣传栏的设置,控烟传播材料的制作和张贴等项工作,营造良好的禁烟氛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戒烟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
各盟市卫生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改进。自治区卫生系统控烟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同时也将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地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结果。
(四)进一步加强控烟专业队伍建设
各盟市要在总结和推广前期控烟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积极开展控烟培训,特别加强控烟监督员的职责,提高建设无烟环境的能力,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水平。
(五)总结经验,提高控烟实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总结控烟实施效果,按照《评分表》(2012版)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拿出整改计划,做好迎接国家第三次暗访准备工作。
附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2012版)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抄送: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