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妇幼保健院:
2012年妇幼卫生各项工作接近尾声,为全面总结全区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安排2013年度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请各盟市围绕今年妇幼卫生重点工作,报送2012年妇幼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如下:
一、盟市卫生局报送总结的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农村牧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包括督导、孕产妇补助人数、补助金额、救助贫困和危重孕产妇人数、金额及救助方式;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包括督导情况、农村和城镇孕产妇补服叶酸任务完成、存在问题;
3.农村牧区“两癌”检查项目。包括举办培训、督导检查与质量控制开展情况、项目任务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两癌”检查异常病例人数及随访、救助情况;
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包括举办培训、督导检查情况、项目任务完成人数及资金使用情况;检测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人数及试剂使用、随访情况;
5.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包括人员进修、开展培训、专家蹲点人次数;社会动员情况;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开展情况。妇幼卫生信息监测项目地区的实施与质控开展情况。
(三)《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发证数量、库存量、废证率及原因。
(四)健康教育工作。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的次数、人数;印制健康教育资料种类和数量;控烟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二、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报送总结内容
对全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情况、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情况,发现的问题和今后开展工作的建议、出生医学证明日常管理情况、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开展情况、并提出2013年工作计划要点。
三、总体要求
1.重点总结主要做法、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要有具体数据,突出重点和亮点;
2.文字简练,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认真填写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卫生厅妇幼卫生处;
3.各地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妇幼卫生工作亮点和值得全区推广的做法或在当地媒体宣传报道的新闻图片、事迹材料等,可以单独报送文字或图片。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盟市在2013年1月20日前,将新生儿死亡评审完整资料邮寄到内蒙古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
联 系 人:赵莉萍
联系电话:0471—669119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公园东路6号
邮政编码:010020
2.请各盟市在2013年3月5日前,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报送卫生厅妇幼处。
3.请各盟市在2013年3月30日前,将2012年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情况报告报送卫生厅妇幼处。
联 系 人:于 峰
联系电话:0471—6927989
邮箱地址:nmgwst_fsc163。com
附件:2012年妇幼卫生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