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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卫生人才考试网: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和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督导检查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9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24号)要求,为全面检查2012年全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巩固我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卫生厅决定对各盟市的项目执行情况及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

各盟市卫生局: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99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12〕924号)要求,为全面检查2012年全区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巩固我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效果,卫生厅决定对各盟市的项目执行情况及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3年3月24日~4月3日。

二、督导对象

各盟市卫生局及各盟市项目监测点。

三、督导内容及方法

卫生厅组成专家督导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考核和访谈的方式,在盟市卫生局和监测区(县)项目执行机构了解项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督导内容包括:项目启动、培训、下发实施方案、组建调查队伍、抽样、现场调查、健康巡讲以及呼和浩特市、通辽市、包头市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示范点创建情况等;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工作,将依据卫生部新版《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评分表》抽查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情况,并逐条逐项进行评分,并对各盟市控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人员分组

1.第一组

人员组成:其其格、闫春梅

检查盟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

联 系 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13847139304

2.第二组

人员组成:张兹钰、张显娟

检查盟市:阿拉善盟、乌海市、包头市

联 系 人:张兹钰 

联系电话:13500614910

3.第三组

人员组成:李 卉、徐  晔

检查盟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 

联 系 人:李 卉  

联系电话:15248018062

4.第四组

人员组成:鞠巍、刘晓非

检查盟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鞠 巍 

联系电话:13664881134

五、其他事宜

1.请各盟市卫生局提供相关文字及数据材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督导组及成员要认真做好本次督导检查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了解真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导工作结束后形成督导报告,报送卫生厅妇幼处。

2013年3月14日

抄送:内蒙古健康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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