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自治区卫生厅于2013年5月30日召开全区医药卫生系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视频会议。会后,卫生厅结合工作实际,经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全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卫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7月18日
全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实施意见
为指导全区卫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安排和统筹推进医药卫生重点工作,结合自治区卫生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8337”发展思路内涵,找准卫生事业发展新的定位
“8337”发展思路运用全新的思维和视角,立足国情区情并着眼长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重新谋划和科学定位,对医药卫生事业找准发展目标和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地、各部门在贯彻中,要紧紧围绕自治区的总体战略布局,从提供服务、做好保障以及谋划自身发展上找准定位。一方面,围绕“8337”发展思路,找准服务和安全保障的定位。进一步把握好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导向,抓住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的核心,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把健康管理理念融入到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切实保护好人的健康。从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入手,切实做好医药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另一方面,学习领会“8337”发展思维方式,找准医药卫生自身发展定位。“8337”发展思路之所以成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标杆和行动纲领,最为根本的是在国家发展的全局中找准了基于自治区优势的发展定位,抓住了推动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也要按照这一思维方式,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在医药卫生的区位特点及其优势发挥上,加大农村牧区卫生工作推进力度,建设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利用蒙医药得天独厚的特色优势,不断强化内涵建设和能力建设,发挥在全国民族医药管理和服务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一)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着眼于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强化新农合的盟市级统筹管理,逐步向自治区统筹过渡,发挥新农合在基本医疗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作用,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围绕“8337”战略部署,重点解决好农牧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学生等农牧区流动人口和新生儿的参保问题。改革支付制度,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建立医疗机构费用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对商业保险的撬动作用,探索建立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发挥其对基本医保的补充作用。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投资健康,发挥在扩大内需的促进作用。扩大保障范围,逐步把预防保健、疾病筛查、老年护理和康复服务纳入新农合管理,促进基本医保从传统的“保医疗”向“保健康”转变。
(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继续组织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项目,以城带乡,积极探索和大力推广上下联动的医疗联合体机制,促使大医院的人才向基层流动。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一体化管理,5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规范的标准。推行以全科医生为基础的社区医师首诊制、家庭签约医生责任制,切实履行健康守门人职责。充分发挥县级公立医院区域龙头作用,大力推行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推广县域影像、检验、病理共享中心建设。建立县域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机制为核心的一体化综合管理网络。完善“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新型基层服务体系,提高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推进以绩效考核为重点的基层综合改革,建立体现公益性和运行效率的制度,着力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三)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采购、配送、使用、报销、监管等政策,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和成效。继续推进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公立医院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基本药物使用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自治区药品储备制度。继续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逐步扩大医用耗材采购范围,切实降低高值医用耗材的虚高价格。
(四)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开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推进服务精细化、目资金使用规范化管理。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的质量,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大更新和使用力度。落实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碘缺乏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实施妇女儿童健康保障行动,积极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母婴健康与安全保障等4项重点人群健康保障行动。突出加强慢病防治,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健全和完善慢病管理数据库,实施慢病规范服务与管理。深入实施健康教育与促进工程,大力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减少慢病对人群健康的影响和对经济的消耗。
三、围绕“8337”战略的实施,不断提升医疗卫生安全保障能力
(五)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把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做好重大疫情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作为“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重要内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保健、采供血等专业机构建设,不断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妇幼卫生保健体系建设,合理布局采供血网络,完善采供血机构功能。实施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战略,有效控制鼠疫、人间布病等传染性疾病。强化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实施卫生应急示范县建设项目,加强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职业危害。进一步完善政策,将健康管理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持续的健康服务,引导城乡居民提高健康意识、改善健康行为,实施健康自我管理,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到2015年,90%以上的城乡居民实现规范化健康管理。
(六)规范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加强医院评审评价工作,推进医疗机构的标准化管理。促进医院依托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加强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规范服务。全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诊疗服务流程优化再造,推广导诊、周末门诊、方便门诊、预约诊疗等便民服务措施。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医院财务核算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
(七)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监测网络直报系统。改革医疗服务监管方式,加强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与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食品安全标准和事故应急处置与调查处理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力度。加强对尘肺等重点职业病的监测。推进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监测、评估工作,提高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诊疗服务水平。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提高饮用水监督监测能力,逐步形成全区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以农村等薄弱地区为重点,全面推进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力度。
四、调整和优化卫生发展布局,促进城乡和区域卫生统筹协调发展
(六)在经济结构调整大局中,统筹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以自治区区域卫生规划基本要求为原则,加快实施医疗卫生机构的全行业管理步伐,对卫生机构的布局、卫生资源的分布、结构进行合理调整,不断发展巩固宏观资源配置的三级网,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扩充资源的总供给。加强医疗需求管理和政策引导,逐步实现防治结合、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和协调性,提高诊疗效果。继续巩固医改成果,不断筑牢基础。重点推进卫生厅“123456”卫生发展思路的落实,突出抓好1个综合管理平台;打通急诊急救、信息传输2个通道;建设好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疾病谱、医院能力、人才和卫生信息平台5大数据库工程,为深化医改提供基础支撑。
(七)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中,科学谋划医药卫生改革发展。根据自治区“五个基地”建设的规划,在推进城镇化和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和使用。打破行政区划,统筹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和使用,重点强化45个县域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将其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倾斜,重点打造成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发挥在区域内医疗救治、公共卫生、急诊急救、人才培养和蒙中医服务的辐射作用。对于人口较少的地区,以城带乡,大力推行县域卫生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县聘乡用”的柔性人才管理机制、医疗救治和公共卫生互助机制,推动服务下沉,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继续强化“流动与固定相结合”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家庭责任医生服务服务机制,提高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八)在经济战略发展布局中,提早谋划下一阶段的卫生事业发展。对自治区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主要居民健康指标的目标,加大各方面的推进力度,在确保如期实现既定目标的基础上,还要结合自治区实际,在“8337”的总体布局中,将健康管理融入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结合“健康中国2020”战略提出的“三大优先领域”、“ 21项行动计划”、“ 10个具体目标”,对照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的指标要求,进行深入研究,通过持续的健康服务,引导城乡居民提高健康意识、改善健康行为,实施健康自我管理,全面提高群众健康素质。到2015年,90%以上的城乡居民实现规范化健康管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降低到26/10万和12‰以下,人均期望寿命提高到74.5岁。
五、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能力
(九)强化卫生人才科技支撑。大力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依托自治区“草原英才”和“百人计划”工程项目,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加大对医学领先(重点)学科的扶持力度,瞄准自身优势,强化自主创新。力争培养一批在医学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医学领军人才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开发一批在国内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大力推广适宜技术,“十二五”末适宜技术推广达到90%。以破解基层人才瓶颈为突破口,推广和实施“统分结合”教育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三类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现有人才的整体素质。不断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和认证工作。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努力促进我区卫生队伍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十)加强机制体制的创新。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建立完善财政补偿、价格调整、支付制度、绩效管理机制,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通过经济、价格和制度杠杆的调控,确保实现保证服务质量和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的双重目标,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医保调节机制,大力推行支付制度改革,通过支付方式杠杆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和分级就诊。完善安全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和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不断创新科学的管理手段和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专业团体、社会中介在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和评价中的作用。
(十一)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以卫生业务为主线,以实用共享为目标,按照自治区“3533”架构和云计算模式,加快推进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自治区的“医药卫生云”,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互联互通,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效率。推进临床路径管理电子化,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效率。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信息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服务监测与评价,建立医疗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强制报告系统和轻微医疗差错自愿报告系统,及时发布警戒信息,保障医疗安全。加快居民健康卡发行与使用。
六、着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逐步壮大医疗卫生相关的健康产业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医疗事业。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简政放权,继续清理、精简和调整现有审批事项,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发展环境。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出发展空间。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差异化发展,与公立医院形成功能互补,满足居民较高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引导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以及规模化、集约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力争每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增加3-5个百分点,实现2015年床位占20%、服务人次占总人次的30%以上的目标。
(十三)推进蒙医药文化和产业建设。加大传承和弘扬力度,不断完善蒙医药服务和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强化蒙医药的标准化研究和科学研究,扩大蒙医药在国家层面领先和重点学科的数量和比例。围绕“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充分利用蒙医药“食疗”、“ 沙疗”、“ 药浴”、心理治疗等特色疗法,提供医疗、保健和养生服务,增加旅游附加值。大力实施“蒙药发展战略”,鼓励蒙药中药企业优势资源整合,建设现代蒙中药产业制造基地、物流基地,打造一批知名蒙中药生产流通企业。鼓励三级甲等蒙医医院生产的制剂在基层调剂使用,鼓励医疗机构与企业共同研发蒙药。不断优化蒙药产品出口结构,扶持蒙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发挥蒙医药服务作为医疗文化外交的手段,推动蒙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扶持壮大健康相关产业。完善健康产业行业标准和执业规范,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发展与健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产业,构建健康产业链和产业体系。依托各地规划中建设医疗园区,抓龙头企业带动、抓知名品牌创建、抓产品质量监管,集中发展集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养生康复、国际医疗旅游、教育研发和商务配套为一体,面向国际国内市场,专业化、国际化和多元化的健康产业服务平台。以高新生物医疗技术研发、健康干预、高端治疗、综合康复、医疗旅游为产业链布局;建设具有现代健康理念、功能各异的新型医疗保健机构,重点发展医疗美容、健康管理、老年病诊疗、传统医药、康复护理、健康体检等医疗产业,为具有特殊医疗健康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各类高端医疗服务。
七、完善医药卫生法制管理和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五)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完善卫生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与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法治卫生”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案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并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卫生行风第三方评价机制。以实施自治区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为契机,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改革,激励创新,实现勤政廉政、务实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