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
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以及和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东西部地区医院省际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做好我区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对口支援工作是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对于调整不合理的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更好发挥城市大中型医院的人才、技术、管理和设备优势,充分利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农村牧区卫生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北京市对口支援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发展不仅是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对整体推进医改各项重点工作意义重大。各地区应加强领导,提高对项目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按照卫生厅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主动协调、有条不紊地开展好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不断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突出重点,理清思路
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及各盟市党委、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地以对口支援工作为契机,在医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蒙中医药、妇幼卫生、科技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十二五”期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各行业在技术协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互相协作,在原有对口协作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协作单位、协作形式、协作规模,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同时要理清思路,认真梳理本地区已开展和在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计划开展的项目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经费、经费来源、项目开展周期、培养人才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支援和受援单位等(见附件1),与年度工作总结一同报送。
三、注重结果,开展评估
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全面掌握2010-2012年京蒙省际对口支援协作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各地对口支援工作,推广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请各地区对近三年京蒙对口支援协作工作(包括中央财政补助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自行安排的其他京蒙对口支援协作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报告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详实,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于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附件1、附件2)报送卫生厅医管处。
四、舆论引导,探索创新
为在城市大中型医院和广大农村牧区营造城市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地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做好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场所,采取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对对口支援工作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宣传培训工作,使其充分认识对口支援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医务人员参与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为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对口支援工作动态,加强信息交流,总结先进经验做法,了解项目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自治区卫生厅建立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区应对本地区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进行及时总结,报送要求如下。
(一)报送时间
各盟市卫生局自2013年9月起,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对口支援项目工作信息,每月至少报送1篇。
(二)报送要求
1.各地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制度的重要性,加强对信息采集、汇总、整理、报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确责任,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医管处将定期通报信息报送情况;
2.信息要求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
3.各地区要安排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盟市将联络员名单(见附件3)电子版于7月30日前报卫生厅医管处。
联系人:张 颖、 郭淑怡
联系电话:0471—6946623
电子邮箱:wstxxbsyx@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期间已开展和计划开展的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2.内蒙古自治区2010—2012年度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统计表
3.内蒙古自治区京蒙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工作信息联络员登记表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