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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组稿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卫生厅 更新:2013/8/9 中国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卫生考试网: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做好《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组稿工作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呼铁局卫生处、包钢(集团)预防保健中心,相关社会团体,厅机关各处室:《内蒙古卫生年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共同编写,全面反映我区卫生工作各方面情况、进展、成就的资料性工具书,自2007年开始编纂工作以来,得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目前已连续编纂六卷,对于记录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历程发挥了重要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呼铁局卫生处、包钢(集团)预防保健中心,相关社会团体,厅机关各处室:

《内蒙古卫生年鉴》是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主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共同编写,全面反映我区卫生工作各方面情况、进展、成就的资料性工具书,自2007年开始编纂工作以来,得到各单位的大力支持。目前已连续编纂六卷,对于记录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历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成为卫生工作对外宣传的一个重要窗口。《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组稿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编内容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将全面反映2012年全区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收编内容主要包括:重要会议报告、政策规范、工作进展、盟市卫生工作、重点医疗卫生单位、行业卫生管理、学术(群众)团体、卫生界人物名录、大事记、卫生信息统计、附录等类目。

工作进展部分设如下专栏: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建设、纪检监察、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执法、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牧区卫生与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医政管理、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干部保健、蒙中医事业管理、医学科技与教育、规划财务管理、人事与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二、编纂原则

《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编纂工作,遵照以存史资政、服务社会为目的,客观记载2012年度全区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历程,力求做到全面、准确、简明、规范、权威、实用,突出卫生行业特色,充分反映本年度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变化的基本面貌。

三、有关要求

1.由于个别编委和特约编辑工作调动,需要对《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的编委和特约编辑进行重新确认。按照惯例,年鉴编委由各单位(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特约编辑由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请各单位和各处室接到通知后,于5月5日前将编委、特约编辑、联络员名单及联络方式等传真至卫生厅办公室(见附表)。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的特约编辑负责分管业务相关学会、协会人员推荐工作。

2.各单位和各部门尽快安排撰稿人员撰写本地区、部门的年鉴稿件。为确保文稿的统一性、连贯性,撰稿工作尽量由一人(编辑)承担。内容分类较多的,可多人按类别分头执笔。撰稿人在撰稿时要注意抓重点、记大事,避免过程性、事务性的叙事铺陈。同时,要保证有效信息含量,压缩一般性内容,增强真实性和实用性。文稿请用叙事文体、条目化格式、第三人称记述。文中涉及单位、文件、会议、项目等要用全称。文稿的标点符号、数字用法、计量单位和专业术语等,要依照国家编辑出版规范和行业规定,重要指标和统计数据统一使用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请务必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3.撰写文稿采用Word格式,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排版,A4纸张打印成清样;年鉴编委要对本地区、本单位年鉴稿件内容,特别是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签字后发出,同时将电子版文稿通过办公自动化协同平台或邮件发送至年鉴编辑部(卫生厅办公室)。稿件请注明:供稿单位、撰稿人和审稿人。

4.为加强对重点医疗卫生单位的宣传,本着自愿原则,对部分重点医疗卫生单位以图文并茂形式记录。提供图片要求是JPG格式数码图片,不低于500KB,图片完整,主题突出;图说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题。各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宣传彩页征集和供稿工作,加大认刊和宣传工作力度。

5.年鉴截稿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请各地、各单位抓紧组织撰写稿件,确保稿件质量和按时提交。

联 系 人:张玲玲、乌云

联系电话:0471—6944180、6911012(传真)

电子邮件:ZHLL0471@sohu。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8号楼

邮  编:010050

附件:《内蒙古卫生年鉴》(2013卷)编委和特约编辑填报表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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