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 12 月 11 日 至 13 日,省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会昌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考核组认为,会昌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开放的、生态的、和谐平安小康的新会昌”城市发展战略,将创卫工作列为全县中心工作,通过多年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不断推动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江西省卫生县城标准》的要求。
根据《江西省卫生城市、卫生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爱卫办决定对会昌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 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0 年 1 月 10 日前,以信函形式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卫生厅爱卫办
邮编: 330046
江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