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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卫生创新重大举措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的意见

来源:浙江卫生网 更新:2013/8/20 中国卫生人才网
浙江卫生人才考试网:浙江省卫生厅有关实施卫生创新重大举措推进健康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卫发 [2013] 208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要求,结合卫生改革发展实际,现就实施卫生创新重大举措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浙江特色健康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 围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卫生强省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国

浙卫发 [2013] 208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要求,结合卫生改革发展实际,现就实施卫生创新重大举措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浙江特色健康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
   围绕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卫生强省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推动落实县域医疗卫生强化项目、区域医疗能力提升项目、重大健康危害控制项目、健康服务业发展项目和全民健康教育与促进项目等重大健康行动项目,大力实施“法治卫生”建设,着力解决重大健康问题,积极构建健康促进型社会,全面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力争到2017年,人群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9岁,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达到20%,重大与新发传染病、重点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食品、药品和职业卫生等重大公共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人人拥有健康身心,人人享有幸福生活”。
   二、瞄准国际国内健康科技前沿,大力增强浙江医药卫生创新实力
   重点支持和推动浙江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等高校与省级医院医学科研创新,加快省医科院创建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医药卫生创新引领作用。支持省疾控中心创建国内一流省级疾控中心,强化公共卫生科技支撑。充分发挥传染病国家重点实验室作用,建设国内一流的传染病诊治研究国家级科技平台和战略基地。加强现代生命科学前沿技术、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和健康信息技术等科研攻关。加快环境健康影响、食品与饮用水安全、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重点慢性病、人口老龄化、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等健康策略技术研究。搭建省级医药卫生科技基础资源和成果转化平台,加强省市县协同推进科研和成果转化力度,建立科学的科研和成果转化评价与跟踪机制,显著提升科研质量和成果转化率。到2017年,全省医药卫生科技实力明显增强,在国家重大重点项目、重大科技成果奖励数量和质量方面大幅提升,力争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项5项以上,新增国家和省级卫生科技经费10亿元以上,医药卫生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以上。
   三、落实人才强卫战略,扎实实施卫生人才创新工程
   立足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等领域,围绕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实施好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卫生领军人才、卫生创新人才和医坛新秀,打造卫生核心竞争力。推动医学人才供需平衡,支持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扩大办学规模和提高办学层次。加强医学毕业生在职规范化培训,建立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的医学毕业生在职教育模式,并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加大定向培养社区医生工作力度,推进全省五年万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聘计划,创新建立城市医院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下基层服务锻炼机制,扎实落实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制度,切实加强以全科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效缓解基层卫生人才短缺瓶颈。加强卫生管理人才培养,建立卫生管理干部培训机制,探索实施卫生管理干部任职资格制度。到2017年,全省新增培养20名卫生领军人才,40名高层次卫生创新人才,350名医坛新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20000人以上,新增基层卫生人员10000名以上。
   四、培育重点学科专科体系,着力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大力推动省市共建学科、县级医学龙头学科建设,形成层级扶持、门类齐全、优势突出的重点学科发展体系。继续巩固和扩大我省在感染病学、消化病学、普外科学、生殖医学、血液病学肾脏病学、心血管病学、眼科学、呼吸病学等优势学科领域优势;重点扶持老年医学、妇产科学、儿科学、肿瘤学、内分泌学精神病学、耳鼻喉学和康复医学等学科建设;创新推进海洋医学、再生医学、微创治疗学、个体化诊疗学等领域发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适宜技术研究、推广和应用。坚持区域医疗均衡原则,立足重点学科发展体系建设,加快建设杭州、宁波、温州和浙中等省级医学中心,积极培育舟山群岛新区医学中心,合理布局区域专病(专科)中心。到2017年,全省建成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和重点实验室100个以上,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100个以上,省市共建学科、县级龙头学科150个以上,区域专病(专科)中心100个,基层卫生适宜技术成果示范基地100个;力争全省主要医学重点学科有30%以上进入全国一流水平,部分学科在整体上或若干方向上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五、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智慧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卫生信息化“35212”总体架构,推进省市县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基层卫生、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五项信息化应用,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两大基础数据库,建好一条卫生信息化专网,加强信息安全和信息标准两个配套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力争到2017年,完成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全省80%的居民建立规范化、动态化的电子健康档案,80%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用标准化电子病历并实现共享,80%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卫生专网,初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区域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基本建成智慧健康服务体系。
   六、优化配置优质医疗资源,积极构建省市县合作办医新局面
   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严控省市级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扩张,支持鼓励城市优质医疗资源纵向延伸辐射,促进全省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所有省市三级医院均应建立基层指导科或支援办,以管理、技术、人才、信息等为重点,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和群众受益效果评价为核心,建立与1家以上县级医院紧密型合作办医关系。力争到2017年,全省分区域由省市级大医院分片负责,实现合作办医全覆盖,并形成纵向、紧密、高效的合作办医新机制。同时,重点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发展,适当增加针对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精神疾病和康复等的专科医疗资源,确保每个市有1家妇女儿童医院,每个县(市、区)有1家妇幼保健院(所),力争每个市新建、改建或转型一家老年医疗中心;加快完善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省重点扶持建设20家以上三级县级医院、200家以上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中心镇医疗机构(医院),以及4000家以上中心村卫生室。
   七、坚持公益效率并重原则,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创新完善财政补助方式、绩效工资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和分配激励机制,取消奖励性和基础性工资比例硬性设置,突破收入总量不合理限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从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业务拓展、质量提升和服务优化中获得更多奖励性收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自主分配和管理权,有效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效率、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深化县乡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加快推进以“卫生人才县管乡用、乡招村用、柔性流动”为基础,以“县域影像、检验、心电等共享中心建设”为重点,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等综合服务”为特色,以“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为纽带的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巩固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深化推进省市公立医院改革,积极建立医院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取消 “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积极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立推广全面预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加快形成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有效预防控制过度医疗和商业贿赂行为,确保财政对医院“基础性”、“公益性”和“公共性”支出的足额补偿,逐步形成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八、创新医疗服务新模式,积极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和有序就医秩序
加强医保、医药和医疗联动改革和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不断推进差异化支付制度改革,合理引导就医流向,有效促进社区首诊和分级诊疗机制形成。深化基层社区责任医生制度,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为重点,建立城乡居民健康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健康守门人”制度。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建立基层医院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预约机制,强化转诊服务,畅通有序转诊通道,提高基层转诊预约比例,逐步减少社会预约占比。优化医院就诊流程和环境,引入现代信息、金融手段,改进传统就诊模式和费用结算方式,推广“一卡通”就诊、“一次性”付费,形成“一站式”服务,减少排队候诊时间,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力争到2017年,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健康守门人制度和社区首诊、双向转诊与分级医疗体系,县域内就诊比例达到90%以上,城市医院预约号源占总号源的70%以上,其中基层转诊预约占比达50%,基本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和院内“一站式”服务的科学就医新秩序。
   九、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促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全面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和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医药强省。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研究室、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和基层优势学科建设,形成较强实力的中医药研究创新基地和学科网络,巩固和强化在血液病、肾病、脑病、风湿病、肿瘤和骨伤等领域的优势地位,培育和应用转化一批重大成果。构建中医药人才梯队, 积极培育和选推“国医大师”,有计划地培养一批省级名中医、中青年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加快中医学术传承与流派复兴,强化名中医工作室和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夯实基层中医药基础,加强基层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升中医药服务覆盖率和利用率。到2017年,建好100个省级以上中医药重点学科,争取20个以上学科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每千人口中医师数达到0.40人,新增培养省级名中医和中青年临床名中医各30名,基层名中医80名;建好国家名中医工作室30个,省名中医工作室45个,国家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4个;新增推广应用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100项。
   十、加大市场开放力度,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新格局
   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欢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投资和技术、管理引入,重点扶持发展特色化、高端化、规模化的非公医疗机构,大力发展慈善医疗事业。改善社会资本办医环境,有效破除制约社会资本办医的政策性障碍,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细化落实土地、税收、投融资等实质性政策,研究推进非公医疗机构民办事业单位登记、员工事业身份属性管理、公私人员双向流动等人事方面改革举措,促进非公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培育增强非公医疗机构社会责任感,鼓励非公医疗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规范非公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优先支持具有办医经验、社会信誉好的非公医疗机构以国有民营、公私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办医。支持温州市社会资本办医试点,加快全省面上推广。到2017年,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省总床位数的20%以上,初步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十一、应对疾病防控新形势,致力解决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
   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项目办公室,创新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建立“项目经费、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综合管理机制,发挥公共卫生业务龙头作用;健全各级医疗机构预防保健内设机构设置,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任务书制度;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职能,逐步形成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健康信息“全面、互通、共享”和卫生服务“主动、连续、有效”的城乡居民健康管理系统;突出加强重大与新发传染病、重点慢性病、精神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有效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医疗业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妇幼保健工作融合,重点加大妇女生育期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查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深化卫生行政审批改革,重点加强医疗机构执业管理、饮用水卫生监测、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学校卫生监督和职业卫生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推进以“依法行政、依法执业和依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核心的“卫生法治”建设。不断加强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院前急救体系。到2017年,确保艾滋病、结核病等处于低流行态势,基本控制人群乙肝感染率和发病率,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50%,管理人群慢性病控制率达到60%以上,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降低,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为切实加强卫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有效落实各项创新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工作班子,做好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落实经费保障。要以省委决定和健康浙江建设为引领, 建立完善卫生创新工作机制和实施创新重大举措的考评机制,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并纳入各地卫生创强、医改和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导考评,注重创新实效。要积极培育卫生创新文化,加大对创新典型的表彰、奖励和宣传力度,丰富创新手段,激发创新活力,努力形成全系统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卫生事业更优质量更高水平发展,更好保障全民健康。

浙江省卫生厅
2013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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