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 县 卫 生 局
关于印发《泸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援
工作预案》的通知
泸县卫发〔2013〕190号
县级各医疗卫生机构,各镇(中心)卫生院,其他医疗机构:
现将《泸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援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局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泸县卫生局
??????????????? ???????????2013年8月7日
?泸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
救援工作预案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加强对我县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救援水平,保证医疗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根据《泸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应对灾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威胁,及时处置灾情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健康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立足准备;指挥有力,协调有序;积极准备,有效应对。
?(三)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泸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洪水、地震、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对人群伤亡进行应急救援中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对因交通、火灾、食物中毒、化学毒剂泄露和工伤等人为事故及其他重大灾害事故,参照执行。
(五)阶段划分
1、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灾情发生前的阶段或接到县指挥部命令进入准备状态的阶段。在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应急队伍组建、充实或调整;
(2)应急队伍培训、演练;
(3)应急物资贮备和检查;
(4)其它
2、应急反应阶段。
根据县政府命令或本系统预警灾情发生的阶段,在本阶段要在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3、结束阶段。
灾情得到控制,由灾情可能引发疫情得到控制,县政府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组
泸县卫生局成立泸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见附件1)。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1、领导组协调各医疗机构共同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1)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做好应对灾情的各项准备工作;
(3)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4)定期督导工作落实情况,提出阶段工作方案。
?2、加强部门、科室的协作和信息沟通,在应急医疗救治队伍、物资贮备、预警等方面提出方案和建议。
(三)领导组工作机制
领导组要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灾情形势及时更新预案,检查、督导有关单位落实医疗救援工作措施,保证信息和政令畅通。
(四)应急医疗救援指挥组织
按照县政府求,县卫生局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医疗救援工作,并根据工作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建议。
三、准备
(一)队伍准备
泸县人民医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泸县中医院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各成立由内、外、妇、儿、ICU等相应专业的医护人员组成的医疗救援队伍,各医疗救援队伍人数不得低于10人,县卫生系统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
(二)技术准备
在县卫生局领导下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泸县人民医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泸县中医院应制订各自的演练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总结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三)经费和药品物资准备
在县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县卫生局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会商有关部门统一安排落实紧急医疗救援所需的人员培训经费;统一安排伤病员的医疗救治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各医疗机构安排和装备医务人员自身防护所需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保障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车辆准备
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卫生系统各单位所有车辆(主要指120救护车)均为应急调度车辆,应保证良好状态。
四、应急反应
(一)启动机制
接到县政府命令,县卫生局防汛灾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开始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立即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医疗救援防灾抢险组人员一同到位,进入临战状态。
(二)实施预案
泸县人民医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泸县中医院医疗救援队在县卫生局的统一指挥下,对灾区实施紧急医疗救援。
五、结束
(一)评估
灾情结束后,对医疗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灾情的危害、伤病员救治、疫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以及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教训及改进建议等。
(二)善后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在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参加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等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在抗洪救灾医疗救援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医疗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医疗救援组名单报送县卫生局防汛救灾医疗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县卫生局医政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