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北京卫生人才网 > 朝阳 > 正文:朝阳: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朝阳卫生局网站 更新:2013/9/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朝阳人才卫生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的通知: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朝卫通字〔2013〕297号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的通知各基层单位:现将《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京法宣办【2013】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12·4”法制宣传日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法治文艺节目的创作工作。二、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文件

 

朝卫通字〔2013〕297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市

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

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京法宣办【2013】17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12·4”法制宣传日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评选要求,认真组织策划本单位法治文艺节目的创作工作。

二、请各单位于2013年9月20日前,按照该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落实,将节目刻录成DVD连同北京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申报表,一同报送卫生局法制监督科407室。

联系人:梁宇    联系电话(兼传真):65857288

电子邮箱:cyfazhijiandu@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优秀语言类法治文艺节目汇演的通知》(京法宣办【2013】17号)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

2013年9月10日


附件.rar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