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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

来源:上海卫生监督网 更新:2013/9/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上海人才网:国家卫生计生委取消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卫生许可:按照国家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2013年第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0号)要求,取消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取消许可的消
  按照国家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的要求,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2013年第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3〕50号)要求,取消了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其他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的审批职责。取消许可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产品在首次上市前需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卫生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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