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缓解卫生院人员紧张,确保各项卫生工作全面落实,根据《义乌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管理实施意见》(义人劳保〔2005〕60号)和《义乌市卫生局关于招聘协议工的几点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院务会讨论研究,市卫生局审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订义亭中心卫生院2012年公开招聘协议工及临时聘用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勤奋好学、专业对口、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非卫技临时工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符合岗位专业准入标准及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岗位 | 人数 | 准入标准及条件 | 备注 |
临床医学 | 2 | 中专及以上学历 | 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中药煎药师 | 1 | 高中及以上学历 (非卫技临时工) | 有中医药学类专业者优先 |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岗位:本招聘方案将于5月23日—5月27日在市卫生局网站www.ywwsj。gov。cn及义亭中心卫生院网站www.ytwsy。com上公布岗位专业需求和条件。
2、报名时间地点:5月23日至5月27日在义乌市义亭中心卫生院三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随带毕业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联系人:宋炳胜,联系电话:85812218
院 办,联系电话:85816120
3、资格审核:5月27日进行资格审核。
4、面试:5月28日下午2:00将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在义亭中心卫生院三楼小会议室举行的面试(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5、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在义亭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网站www.ytwsy。com公布拟录取人员名单。录取人员上报市卫生局审核后予以聘用。
四、聘用后管理:
1、聘用当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以后一年一次按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标准和医德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后待遇根据义乌市义亭中心卫生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协议工(非卫技临时聘用人员按合同)待遇条款执行。
3、聘用后的人员在末满合同期限解除聘用合同的,其由单位支付的培训费、进修费等相关费用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义乌市义亭中心卫生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