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江苏卫生人才网 > 连云港 > 正文:连云港人才卫生网:关于印发《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局 更新:2013/9/10 中国卫生人才网
连云港人才卫生网:有关印发《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的公告:连卫监督〔2013〕27号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3年9月6日 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卫生

连卫监督〔2013〕27号

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

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3年9月6日

   2013年连云港市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促进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统一执法要求,树立卫生行政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3〕13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稽查目的

通过对卫生执法文书培训及使用情况、监督人员制着装管理情况以及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等工作完成进度的层级稽查,了解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各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各地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管理,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

二、专项稽查内容

  (一)卫生执法文书培训、使用情况。

  1、2012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的情况;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执行、使用情况。抽查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9月20日期间,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环节制作的执法文书质量。稽查现场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产品样品采样记录、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处罚决定书等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见附件1)。

  (二)监督人员制、着装管理情况。

  1、有关卫生监督制、着装管理规定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2、现场抽查5名卫生监督员的着装(见附件2)。

  (三)监督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

  1、“服务好”。卫生监督执法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树立执法为民观念,优化便民措施,简化服务流程。

  2、“质量好”。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程序进行审批,许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

  3、“医德好”。完善制度体制建设,狠抓具体落实,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廉洁执法,自觉抵制不良之风。

  4、“群众满意”。紧密联系群众,积极服务管理相对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严厉处理违法乱纪人员(见附件3)。

  (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开展情况。

  辖区内基层卫生监督分所(派出机构)的内涵建设情况,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操作程序、考核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率等(见附件4)。

三、专项稽查形式、范围和安排

各县区卫生部门和监督机构在9月中旬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做好省级抽查的准备工作,市级督查时间初定9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卫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为开展稽查工作提供有力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切实提高稽查工作实效。各地通过开展自查和层级稽查,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改进日常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和社会的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稽查工作机制。各地要及时纠正监督执法专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和问题的现象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措施,充分发挥稽查在促进监督队伍管理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作用。

  请各县区卫生局、社会事业局于2013年9月3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专项稽查工作的总结(含工作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报送市卫生监督所稽查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以便集中汇总上报。

  市卫生局联系人:罗贤标

  电话:85820691(兼传真)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霍海华

  电话:86077231(兼传真)

  电子邮件:17963624@qq。com

附件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稽查表

附件2:卫生监督员着装稽查表

附件3: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量化指标稽查表

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稽查表附件.xls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