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南通滨海园区社会管理局,市直有关医疗单位,瑞慈医院、和美家妇产科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陕西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重视医务人员法规医德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通报》中的事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定期开展全员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法制意识,切实做好依法执业;要开展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医德医风教育,牢固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
二、加强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做到有错必纠、违法必查,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设,确保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切实加强环节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各级各类助产医疗机构均要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堵住管理漏洞,逐项进行整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自查,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管医疗单位于9月16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卫生局基妇处。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传真):85053641
南通市卫生局
201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