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上半年泉州市市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通告》和《关于2013年上半年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递补的通告》要求,现公布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共26人)名单,具体人员准考证号如下:
0201020113967
0301030412812
0301030412836
0301030412870
0301030412871
0201030614108
0201030614106
0201030614122
0201051014178
0201051014184
0301051212967
0201051614195
0201060114222
0201060114199
0201060114224
0201060114209
0201060114215
0301060512982
0301060613028
0201070114278
0301081513206
0101081600125
0301100513215
0201101014390
0101101700228
0301021012662
以上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如下工作:
1、2013年9月23日前向各招聘单位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原件以便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报考不限户籍岗位者除外)、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正式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属于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配合招聘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调转工作。所有体检合格人员最迟应在9月23日之前将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和地址告知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和市卫生局统一汇总后报送市公务员局或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统一开具调档函。其中,已正式就业人员(含人事代理人员)应将档案调至泉州市公务员局流动开发科;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应将档案调至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考生未配合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档及政审考核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位的,应事先向市卫生局作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泉州市卫生局
201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