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依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登记机关予以公告。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诊疗科目 |
1 | 北京张海荣口腔诊所 | 延庆县康安小区38号楼102室 | 张海荣/ 禹雪梅 | 15710095997药品数据 | 口腔科 |
2 | 北京卢东香口腔诊所 | 延庆县舜泽园小区28—1 | 卢东香/张楠 | 1352051806 | 口腔科 |
3 | 北京方元诊所 | 延庆县医学检验网康庄镇商业街182号 | 方元 | 18911360639 | 内科 |
特此公告
延庆县卫生局医政科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