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部署,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2013年三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选派专家,于2013年4月对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进行了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评审材料及结论进行审核,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现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期为7天(2013年9月12日至1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3年9月18日17:00前以信函形式向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实名举报,并在信函封面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509室 邮编:200125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附件:2013年上海市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3年9月12日
附件:
2013年上海市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
www.lindalemus.com/Article/ 医院名称 | 医院类别 | 评审药品数据结论 |
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 | 中西医结合 | 三级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