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安徽卫生人才网 > 合肥 > 正文:合肥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2013年度精神卫生系列宣传活动的公告
    

有关开展2013年度精神卫生系列宣传活动的公告

来源:合肥卫生局 更新:2014/3/7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合肥国家卫生人才网:有关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防函[2013]12号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四院: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558号)(可在省卫生厅网站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通知如下:一、开展形式多种的宣传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

卫防函[2013]12号

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发局,市四院:

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558号)(可在省卫生厅网站首页文件通知栏目下载文件)要求,现就我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种的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市四院组织安排市本级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教育、公安、残联等部门联系, 在2013年10月10日前后,围绕“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主题,充分利用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减少对精神病人的社会歧视。

二、做好宣传总结,及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于2013年10月31日前将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材料(包括图片等www.lindalemus.com/wszg/)报送市精神病院。联系人:杨慧敏,电话(传真):0551-63632703

   合肥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6日

合肥市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0日前后

二、主题 

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
三、目标人群

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
四、宣传关键点

(一)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是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精神卫生法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 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规定。
(二) 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 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建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
(三) 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诊断精神障碍应由精神科开云app安装不了怎么办 按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作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精神障碍治疗规范制定患者治疗方案。精神障碍的住院和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且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www.lindalemus.com/Article/或者有 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应依法建立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社区康复机构。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患者个人信息及疾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患者的内容。精神障碍患者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教育、劳动、医疗、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患者 的监护人遗弃患者的,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患者本人、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宣传方式

市精神病院负责拟订全市精神卫生宣传新闻通稿,经审核后向媒体发布,各县(市)负责拟订本辖区精神卫生宣传新闻通稿并适时发布。

(一)公共场所

1.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围绕主题精神开展。

2.在公共场所悬挂本次活动口号标语。各县(市)区不少于10处,并在橱窗进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展览。

3.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和精神卫生法宣传;在公交车站点、火车站、机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材料,放置宣传展板,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增强心理健康意识。

4.举办医院开放日,组织咨询义诊,入社区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服务等活动;让公众走近精神障碍患者、了解精神卫生知识,了解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的服务内容,逐步消除社会歧视。

(二)社区

1.由社区卫生机构(卫生院)组织相关精神卫生专家进行精神疾病相关知识讲座和现场咨询,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及其他宣传资料。

2.在社区内设置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展板或挂图,或组织相关演出活动、放映录像片等。

3.社区可以组织心理服务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居委会、学校等举办各种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4.社区结合所开展活动,联合媒体进行相应宣传。

(三)医院

1.各相关医院开展“医院开放日”活动,在医院内展出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和精神卫生法宣传知识的展板或挂图,并开展现场咨询。

2.相关医院举行科普讲座或家属座谈会,开展家属座谈会活动,发放《精神卫生法宣传要点》,精神卫生教育核心信息和知识要点手册及宣传资料。

3.相关医院在此次活动期间,应热情接待涉及《精神卫生法》知识的媒体采访、访谈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