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在“淮南市人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系统(http://www.hnzwgk。gov。cn)和淮南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hnwsj。cn)”予以公布。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协副主席、局长方严,局党委书记王天安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利用政治学习、局务会、工作调度会上指出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局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局办公室及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公开形式及时规范
一是及时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上保持及时更新,对每个科室实行每月信息公开发布进行通报。使我局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全面、规范。
二是开展与市民网上互动。利用政府网站市民心声这一平台,开展了网络问政、在线解答、在线办公,与网民面对面、零距离,及时解答网民的问题,得到了网民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健全了卫生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中的三大制度:建立健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制度,构筑“部门支持、内外合作、上下联动”的新闻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卫生信息网络联动制度,构建大卫生宣传格局;建立健全风险沟通与评估制度。按照“正确导向、以人为本、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关口前移、规范管理”的工作原则,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舆情监测、风险预警、口径制定、信息发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量
2012年度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55条,比上一年度减少41%;工作动态类信息335条,与上一年度增加持平。
新增人事信息6,规划计划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条,招标采购信息7条,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年度主要公开内容包括部门领导、部门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依法行政、财务预决算、招标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等。
我局行政执法中无非行政执法的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代理事项及其他行政事项的职权。本年度没有召开新闻发布会。
(三)公开形式
市民通过淮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淮南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可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可通过市民心声执业药师栏目咨询市民关心的问题,发现有涉及我局的网帖立即登记,记录时间、内容并通知相关职能科室上网查看,提出回复意见后由网管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重要网帖,都要打印后送主要领导阅批后才回复。每条回复也都要登记。2013年我局共回帖194条,比上年度增加189%,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10项行政职权,其中9项为免费办理项目,仅医疗事故鉴定一项按皖价费〔2004〕348号文规定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各相关科室对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平衡,信息报送还缺乏及时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市民心声栏目中网民针对我局的网帖仍然主要集中在行风投诉及业务咨询二个方面。涉及业务咨询的回复网民都很满意,行风投诉由于牵涉到属地管理及系统外卫生单位等原因,有少数回帖还是造成了网民的误解。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二个方面予以加强:
(一)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重点推进与市民生活及民生会计资格工程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局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编制本单位办事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现行文件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中,建立各单位政务文件公开情况的定期通报机制;进一步加强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信息发布,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的发布;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加强各科室、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