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城市环境综合考核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保障人口密集区域的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是城市环境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强我市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管理,推动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处置责任
在每年省政府对各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分制考核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占三分,考核的是医院临床废物集中处置率。国务院颁布的《医疗执业兽医废物管理条例》十九条已明确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淮府办〔2011〕21号),也明确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统一处置。我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已建成,处置水平能满足全市医疗机构的需要;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要求,确保辖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时安全有效的集中处置。
二、处置管理
为做好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市卫生局决定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卫生局批准发证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负责督促检查;县、区卫生局批准发证的医疗机构由县、区卫生局负责。按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指标实施细则》的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今后我市医疗机构新发证及开www.lindalemus.com/zhuyuan/展年度校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是否符合要求列入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中,不按要求提供的,不能发证,违者依法查处。
三、收集方式
根据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城市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单位设暂存点,各服务站、个体诊所按规范定期自行送到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农村以乡卫生院为单位设暂存点,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按规定送乡卫生院,乡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记录、暂存。医废集中处置单位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送转运箱,制定收集记录表,与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签订集中处置合同,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与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签订合同,合同一式4份。服务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代收。医废集中处置单位转运车辆按照要求及时转运暂存点的医疗废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置,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