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根据省卫生厅文件《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的通知》(卫疾控秘〔2013〕558号)要求,我局组织制订了2013年淮北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实际,积极宣传精神卫生知识,减少对精神病人的社会歧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宣传活动结束后,请认真回顾梳理、总结分析,并于11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至市卫生局疾控与妇幼科。联系人:张林,电话:3119558,邮箱:hbswsj9558@126。com。
附:2013年淮北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方案
淮北市卫生局
2013年9月27日
附:
2013年淮北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方案
今年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主题是“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为做好今年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精神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特制订本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10日左右。
二、活动主题
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
三、目标人群
社会公众、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精神卫生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是我国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精神卫生法旨在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对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精神障碍的康复、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维护等做了规定。
www.lindalemus.com/zhicheng/(二)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要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医学全在线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建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
(三)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康复和发病报告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诊断精神障碍应由精神科职业医师按照精神障碍诊断标准作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精神障碍治疗规范制定患者治疗方案。精神障碍的住院和出院实行自愿原则,但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并且已经发生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应对其实施住院治疗。应依法建立向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社区康复机构。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四)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患者个人信息及疾病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患者的内容。精神障碍患者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人身权、财产权,以及教育、劳动、医疗、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的,患者的监护人遗弃患者的,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患者本人、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宣传方式
(一)医疗机构宣传。市精神病医院等有关医疗机构要悬挂精神卫生宣传活动主题和内容的条幅,在院内宣传栏张贴宣传画,在候诊大厅放置精神卫生宣传手册、宣传单等。
(二)学校宣传。疾控机构要加强对学生疾病控制工作的检查指导,配合学校做好包括精神卫生在内的卫生知识教育,通过设置卫生知识课时、现场讲座等形式,在校园中宣传精神卫生知识。
(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制作精神卫生知识和精神卫生法宣传专题片,在电视台宣传;制作广播节目在广播电台进行宣传;市健康教育所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开发制作精神卫生知识宣传专题内容,下发到各基层医疗机构,并在健康周刊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
(四)街头宣传。10月10日前后,市疾控中心、市精神病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在街头进行宣传,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和精神卫生法宣传,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
(五)社区及乡镇宣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项目和健康教育项目工作,以健康讲座咨询、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深入宣传精神卫生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