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频发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11月14日召开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保障我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时节的消防安全,市卫生局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卫生局
2013年11月19日
全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
冬春季节是火灾事故高发、频发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11月14日召开的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我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季节特别是“两节”、 “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促进卫生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中趋好,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淮防〔2013〕15号)的要求,市卫生局制定《全市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有效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防火意识和消防安全能力素质,确保今冬明春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卫生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及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 辉 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绍良 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成 员: 郑奎祥 市卫生局计划统计科科长
梁坤才 市卫生局法规监督科科长
关朝红 市卫生局医政与中医科科长
张 林 市卫生局疾控妇幼科科长
王雅琳 市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蒋相立 市卫生局药事办主任
刘学勇 市卫生局应急办主任
刘跃进 市卫生局警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考核督导等工作,刘学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3年11月20日)。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3年11月21日至全国www.med126.com“两会”闭幕)。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职责,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春节前,各单位专题分析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强化督导检查和现场监护,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单位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13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要对自身的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施工工地、节庆场所、纳入重点排查对象,对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难立即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指派专人盯守,必要时采取关停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必须立即整改;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情况,立即自查自纠。
(二)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各单位要通过广播、内部刊物、网络等媒体开设专栏、专刊,广泛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两节”、“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安全提示和常识的播出频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二是各单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即提示火灾危险性,提示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逃生、自救方法,提示场所内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三是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保安员的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一线医务人员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提高火灾隐患查改效果。五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灭火救援集中演练活动,重点把握事故报告、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等环节,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迅速响应、密切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关于开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领导分片、行业分工原则,明确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工作标准,科学规划行动进程,全力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周密、措施果断、推进有力、效果明显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
(二)强化责任落实。市卫生局将按照行业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行动综合督查,通过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的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
(三)严格考评奖惩。2013年12月底前和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卫生局将对各单位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及领导干部履职评价体系。专项行动结束后,将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实施责任倒查和行政问责;对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畅通信息渠道。各单位要建立完善信息汇集、报送、反馈等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做到一般信息常规报送、重大信息及时报送、紧急信息立即报送,严禁瞒报、迟报、漏报。请各单位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13年11月20日报送;2013年年终自查结果和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送;各阶段行动结束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行动总结于2014年3月18日前报送。相关信息报送市卫生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向民;联系电话(传真):3119613;电子邮箱:7757240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