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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系列厅 省财政厅有关公布李莉等同志入选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的公告

浙江卫生网:浙江省卫生厅 省财政厅有关公布李莉等同志入选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的通知:浙卫发 [2013] 245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7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李莉等130位同志为第一期

浙卫发 [2013] 245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3〕1号)、《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7号)文件精神,经各地各单位择优推荐、专家综合评审、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李莉等130位同志为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现予公布(名单附后)。
   开展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和健康浙江战略,完善卫生人国家医学考试网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各级年轻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医坛新秀培养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制定培养计划,落实配套经费,优化支撑条件,加强人才培养的考核、管理与服务,努力为他们营造良好的成长发展环境。同时,要以全省首次开展医坛新秀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创新举措,不断发现和培养各类医学人才,努力提升卫生人才工作水平。
   附件:第一期浙江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名单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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