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12月,丽水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莲都区大港头镇,遂昌县垵口乡、金竹镇、蔡源乡,庆元县岭头乡、荷地镇,青田县仁宫乡、章村乡、章旦乡、小舟山乡、吴坑乡、医学全在线黄垟乡,云和县赤石乡,松阳县四都乡、裕溪乡、板桥畲族乡、大东坝镇、枫枰乡,龙泉市小梅镇、竹垟畲族乡、锦溪镇、龙南乡、兰巨乡,缙云县双溪口乡、石笕乡,景宁县英川镇、卫生资格考试网毛垟乡、景南乡、雁溪乡、澄照乡、梧桐乡等31个镇(乡)创建丽水市卫生镇(乡)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组认为,上述31个镇(乡)党委和政府始终把创建丽水市卫生镇(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创建为抓手,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城镇卫生管理体制,提升城镇品位和居民健康水平,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丽水市卫生乡(镇)标准(试行)》的要求。
根据《丽水市卫生乡(镇)评选及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丽水市卫生镇(乡)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丽水市爱卫办决定对上述31个镇(乡)创建丽水市卫生镇(乡)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3年12月25日前,以信函形式向丽水市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通讯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卫生局爱卫办;邮编:323000
丽水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