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吉县卫生系统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5家县级医疗单位2013年三季度阳光用药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望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继续深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控制医疗费用过快www.lindalemus.com/shouyi/增长,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附件:18三季度安吉县县级医疗单位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及相关信息公示表.doc
发:各县级医疗www.lindalemus.com/sanji/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