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卫发〔2008〕308号)精神,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进行高级职称考试网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昌县卫生局联系,联系电话:86040567。
类别
名称
地址
性质
服务对象
诊疗科目
设置人
村卫生室
新昌县回山镇荷塘村卫生室
新昌县回山镇荷塘村下坂头村
非营利性
内部
全科医疗科
梁燕婉
新昌县卫生局
201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