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义乌市口腔医院牙科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时间:2013年 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08:30~11:30,13:30~16:30,周六周天除外);
2.地点:义乌市常春路97号一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企业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此授权必须为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
7、《招标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4号14:00分之前将投标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义乌市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注意:为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投标人不得无故放弃投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投标的,须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陈述原因。
义乌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ywwsj。gov。cn/);&www.lindalemus.comnbsp;
采购单位:义乌市口腔医院
联 系 人:楼滨徐 冯霖
联系电话:0579-85528926
传 真:0579-85537293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义乌市卫生局规财科(杨铭星:0579-85258132)提出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投标人认可招标方在质疑答复程序中启用的调查和复评等程序,在该程序操作过程未明显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时,不得再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