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对拟变更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区卫生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医.学全在线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天,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龙湾区卫生局医政科,联系电话:0577-86350980,传真:0577-86350980。
变更单位(人):翟玉芝
变更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变更医疗机构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翟玉芝诊所
变更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变更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
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鹅湖小区二组团17幢www.lindalemus.com/yaoshi/102室
拟变更医疗机构地址: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鹅湖小区二组团17幢103室
温州市龙湾区卫生局
2013年9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