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函〔2www.lindalemus.com/shouyi/013〕6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市卫生局,省中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关于开展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便函〔2013〕57号)要求,现将全省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基线调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和掌握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建设现状及发展需求,为合理调整中医医院建设规模、顺利完成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提供客观依据。
二、调查范围
设区市级及以上中医医院,纳入国家2009—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县级医院建设项目的县级中医医院(名单见附件1)。
三、调查内容
医院基本情况,建设规模情况,门诊、住院部中医业务用房情况,其他业务用房医.学全在线情况,设备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停车位建设情况,医院绿化建设情况等。
四、调查要求
请于7月26日前将《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基线调查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我局。
联系人:王艳波(省中医药管理局),0311-85989760
电子邮箱:zongheke517@163。com。
调查工作组联系人:周敏(四川省卫生厅建筑设计所),13551139736;
填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调查工作组联系。
附件:1.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基线调查单位名单
2.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修订)基线调查表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