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监督函〔2013〕47号
省食安办:
近日,我厅先后接到省疾控中心和石家庄市卫生局报告沧州、邯郸两地连续发生农村居民自采食用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共造成9人中毒,1人死亡。
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者晒干都不能消除。毒蘑菇中毒后,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尤药品数据其对脏器损害最大,甚至可导致死亡。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降水偏多,利于野生蘑菇生长繁殖,农村居民、野外作业人员食用www.med126.com自采蘑菇发生毒蘑菇中毒的危险加大。为此,省卫生厅已发布通告,提醒公众勿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发生毒蘑菇中毒。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