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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系列厅办公室有关组织推荐2013年度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更新:2014/3/12 中国卫生人才网
河北省卫生网: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有关组织推荐201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冀卫办科教﹝2013﹞12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继续做好201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评审河北医学科技奖的基础上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河北省有关高等院校;  (二)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和扩权县;  (四

冀卫办科教﹝2013﹞1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继续做好2013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评审河北医学科技奖的基础上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河北省有关高等院校;

  (二)省卫生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和扩权县;

  (四)驻冀其他医疗卫生科研单位。

  二、推荐条件

  已经完成由具有科技成果鉴定资格的部门组织鉴定的医药卫生类科技成果。本奖项不受理中医、中西医结合类项目(一般由省卫生厅和各地科技局鉴定)。

  (一)文章署名方面

  1、申报项目所有完成人必须在正式期刊已经发表的论文中有署名。增刊、综述及非法期刊中发表的论文不应作为申报项目论文使用。

  2、申报项目所提交全部论文中,第一完成人必须在总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论文中署名第一或为通讯作者。

  3、提交材料后项目完成人名次不得再进行变更,完成证书名次顺序与报奖一致。

  (二)知识产权方面

  1、申报项目产权第一持有单位应为河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申报项目不应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即该项目全部文章中出现的作者单位,均应作为完成或协作单位共同申报,如其中某单位弃权,应出具加盖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材料应同时装订入卷。完成或协作单位为国外的,可出具产权持有人书面授权书,书面授权书亦应同时装订入卷。

  3、申报项目中的所有论文,不得在不同奖种或同一奖种不同申报项目中使用。

  (三)申报一等奖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项目中在核心期刊发表一年以上的论著或全文数量应有5篇(含)以上,其中3篇(含)以上论著或全文应有外文摘要,全外文论著或全文等同中文核心期刊。

  2、在四大索引(科学引文索引SCI、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工程索引EI、科学评论索引ISR,需提供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发表的论著或全文,数量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三、推荐要求

  报奖材料请从省卫生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简介表、推荐号和校验码;从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网站首页“情报研究”专栏下载“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并安装。安装后填写表格并打印3份(其中一套要求全红章,另两套材料除推荐书和鉴定证书须为红章外,其他章可为黑色复印章。盖章时请注意要求盖章单位名称前后一致);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简介表40份(B4纸单页)及电子版简介表1套。

  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1、科技进步奖推荐书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应用证明

  4、鉴定大纲

  5、工作报告

  6、技术报告

  7、查新报告

 住院医师 8、论文复印件

  9、函审表

  10、其他(完成证书复印件等)

  四、推荐流程

  1、获取报奖表格及填写;

  2、将材料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将材料交省医学情报所情报室审核汇总;

  4、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产生河北医学科技奖并在获奖项目第一主研人单位公示7天;再从获得河北医学科技奖一等奖项目中好中选优推选河北省科学技术奖项目;

  5、获得推荐资格中国卫生人才网的项目材料原件退还本人,按省科技厅要求重新准备材料后将纸质材料报省医学情报所。

  五、报奖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2月11日。

  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99号405室)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魏津平 0311-85989677

  河北省卫生厅科教处 刘 琳 0311-85989865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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