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专项行动办〔20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地方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定于2013年12月中下旬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情况;
医学检验网 (二)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投诉举报、案件查办情况;
(四)信息报送、宣传工作情况;
(五)部门联动、部门之间案件移送情况;
(六)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七)专项行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督查对象和形式
(一)督查对象。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实地抽查一定比例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生活美容场所、药店。抽查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民营医院、医疗美容机构、妇幼保健院,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开发区等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个体诊所。
(二)督查形式。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卫生监督档案资料、开展群众评议调查、现场抽查被监督单位等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认真部署,落实好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并根据督查工作内容、时间安排等,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准备,配合督查工作的开展。
(二)督查工作要深入基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地要严格控制陪同督查的人数,轻车简从,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具体督查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www.med126.com 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