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科教〔2014〕1号
有关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省级重大医学科研课题资助项目的通知》(冀财社〔2013〕65号)要求,2013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资助省直医疗卫生机构重大医学科研课题项目,推进我省医学科技进步和科研创新,提升省直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2013年11月,我委和省财政厅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17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并提出了项目预算和立项的意见。根据专家意见和我省重大课题经费情况,经省财政厅同意,现确定其中90个项目(不含中医)为我省2013年度省级重大医学科研课题(见附件)并予以资助。资助经费已拨付各项目承担单位。为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效益,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资助金额、自筹资金,重新核定项目预算,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经费单独核算,并确保专款专用。项目实施方案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省卫计委科教处。
二、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实施项目。
三、项目执行过程中,我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指导。对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者,省财政将收回资助资金,并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故中止研究者(指项目申请人因出国、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研究的),追回已拨资助资金尚未使用部分。
联卫生资格考试网系人:刘琳 联系电话:878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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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3年省级重大医学科研课题资金分配表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