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
身 份 证 号 | 342701197108011016 | |||||
医疗机构地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所有制形式 | 私营(营利性) | 医疗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眼科、医学检验科、内科(门诊) | |||||
床位数 | 54张 | 接诊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23-63513933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报纸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14〕第13-1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至2014年12月3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14〕(报纸)第048号 (12-18-01)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3年12月18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14]第13-1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2013年12月 17 日
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地 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联系电话 | 023-63513933 | |||
拟发布媒体类别 | □影视 □广播 þ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他 | |||||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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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
身 份 证 号 | 342701197108011016 | |||||
医疗机构地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所有制形式 | 私营(营利性) | 医疗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眼科、医学检验科、内科(门诊) | |||||
床位数 | 54张 | 接诊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23-63513933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户外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14〕第13-2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至2014年12月3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14〕(户外)第049号 (12-18-01)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3年12月18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14]第13-2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2013年12月 17 日
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地 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联系电话 | 023-63513933 | |||
拟发布媒体类别 | 户外 | |||||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3-3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
身 份 证 号 | 342701197108011016 | |||||
医疗机构地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所有制形式 | 私营(营利性) | 医疗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眼科、医学检验科、内科(门诊) | |||||
床位数 | 54张 | 接诊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23-63513933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影视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5/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14〕第13-3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至2014年12月3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14〕(影视)第050号 (12-18-01)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3年12月18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14]第13-3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2013年12月 17 日
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地 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联系电话 | 023-63513933 | |||||||||||||
拟发布媒体类别 | þ影视 □广播□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 □网络 □其他 | |||||||||||||||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
医 疗 广 告 审 查 证 明
13-4
医 疗 机 构 第 一 名 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法 定 代 表 人 (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
身 份 证 号 | 342701197108011016 | |||||
医疗机构地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所有制形式 | 私营(营利性) | 医疗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
诊 疗 科 目 | 眼科、医学检验科、内科(门诊) | |||||
床位数 | 54张 | 接诊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7:30 | 联 系 电 话 | 023-63513933 | |
广 告 发 布 媒 体 类 别 | 网络 | 广告时长(影视、声音) | /秒 | |||
审 查 结 论 | 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26号,2006年11月10日发布)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发布该医疗广告(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经审查同意的广告成品样件为准)。 本医疗广告申请受理号:渝卫医广受〔2014〕第13-4号 | |||||
本审查证明有效期: 至201www.lindalemus.com/jianyan/4年12月31日止 | ||||||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渝)医广〔2014〕(网络)第051号 (12-18-01) | ||||||
注:本审查证明原件须与《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审查原件同时使用方具有效力。(注意事项见背面)
(审查机关盖章)
2013年12月18日
申请受理号 渝卫医广受[2014]第13-4号
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提交日期:2013年12月 17 日
医疗机构情况 | 第一名称 | 重庆普瑞眼科医院 | ||||
地 址 | 渝中区临华支路临华大厦 | |||||
机构类别 | 专科医院 |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PDY95182750010317A5122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徐旭阳 | 联系电话 | 023-63513933 | |||
拟发布媒体类别 | □影视 □广播□报纸 □期刊 □户外 □印刷品þ网络 □其他 | |||||
广告成品样件粘贴处: (医疗机构盖章) (审查机关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