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局
项目名称:医疗广告审查
一、审批依据:
1、《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 生 部令第26号)2007;
2、《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www.lindalemus.com/pharm/目的决定》(皖政〔2014〕4号)
二、申报条件:
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三、申报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www.lindalemus.com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四、办理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准。
五、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5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3218665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
电子信箱:luoyeq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