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认真执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的通知》(浙卫发〔2014〕49号),现对我县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及集中采购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县级医疗机构;
(二)乡镇卫生院(包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县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及集中采购。
二、采购目录
(一)凡列入“省医用耗材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价格进行网上采购,不得再自行议价、私下采购。目前已完成的以省为单位开展的部门集中采购有以下6类:心脏介入、周围血管介入、心脏起搏器、高分子材料、镇痛泵、电生理类。
(执业兽医二)凡列入“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目录”的,必须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网上采购,其采购价格由各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协商决定,动态浮动,并由医疗机构在交易www.lindalemus.com//www.lindalemus.com/rencai/系统进行维护。自2014年3月26日起,第一批放射影像类耗材的阳光采购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放射影像类耗材阳光采购的通知》(浙药采〔2014〕8号)。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和集中采购工作,一把手要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科室要专人负责。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安吉县卫生系统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安卫〔2013〕119号)总体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内部管理措施,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对在医用耗材采购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纪检监察机构等部门将实施有效监督,并严肃查处。
各单位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账号及密码已于2013年7月发放,现将登录综合情况下发给大家(附件1)。请未登陆、未采购的医疗单位认真查找原因,并严格执行网上交易;对交易账号或密码有疑问或需申请账号的单位请与县卫生局规划财务与审计科联系,联系人:彭霖,联系电话:5310428。
另高分子材料类耗材包括输液器、注射器、留置针等,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要求,并在交易目录管理(交易目录查询—项目)查询集中采购、阳光采购目录,凡目录内产品必须执行网上交易。相关文件、目录、操作手册等均可在省药械采购平台查询、下载。
附件:1、安吉县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登录情况统计
2、《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的通知》
3、《关于开展放射影像类耗材阳光采购的通知》
安吉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