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我委组织专家对河北燕达医院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了现场审核。综合专家现场审核意见,拟同意其开展该项技术。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4年3月11日至2014年3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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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www.med126.com生计生委
www.lindalemus.com/Article/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