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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系列计生委办公室有关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的公告

来源:河北省卫生厅 更新:2014/4/1 中国卫生人才网
河北省卫生通知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有关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冀卫办妇幼〔2014〕2号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国家“妇幼健康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妇幼健康宣传周&rdquo

冀卫办妇幼〔2014〕2号

各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省妇幼保健中心:

  为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省卫生计生委结合国家“妇幼健康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附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附件:河北省“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河北省“妇幼健康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纪念《母婴保健法》颁布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妇幼惠民政策和公共卫生项目,普及妇幼保健知识,传播健康理www.lindalemus.com/pharm/念,增强群众健康意识,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健康、支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年”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周时间

  2014年4月21日-27日。

  二、宣传周主题

  宣传惠民政策促进妇幼健康

  三、宣传周主要内容和形式

  围绕“六个一”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具体安排是:

  (一)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或集中宣传活动。省卫生计生委定于2014年4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省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宣传党和政府的妇幼惠民政策,展示妇幼健康工作新成就。

  各设区市和县(市、区)、乡(街道办事处)要在“妇幼健康宣传周”期间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氛围。

  (二)举办一期健康讲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宣传周期间,根据群众的健康需求,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组织一次妇幼健康知识讲座,普及妇幼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健能力。

  (三)开展一次义诊活动。组织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在院内开展惠民义诊活动,提供义诊、咨询服务,为群众面对面讲解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优生优育等基本卫生知识。

  (四)编印一套宣传资料。编印一套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或宣传品,积极传播母婴保健、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等健康知识,宣传内容要突出妇幼惠民政策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群众了解如何获得这些服务。

  (五)组织一次妇幼健康服务进村进社区活动。组织专家和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村进社区,提供免费诊疗和咨询服务,树立妇幼健康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六)在电视台或电台制作一次专题节目。积极与宣传部门联系,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范围广、宣传效果好、影响力大等优势,通过广泛宣传,把健康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妇幼健康宣传周”是当前传播妇幼健康理念,推进妇www.med126.com幼健康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活动工作小组,由卫生、计生主管局长任组长,妇幼科、计生科教、宣传等有关人员参与,统一协调,安排好活动周各项工作。

  (二)周密安排。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发挥卫生、计生各自优势,制定周密细致的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各单位要选派得力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动员,抓好方案落实,确保每项活动有专人负责。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障活动与宣传同步进行。

  (三)确保实效。要切实注重活动效果,选择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确保活动不走过场。要注重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完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要注意留存活动资料,总结积累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市于2014年5月15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图片、简报及总结等有关资料报送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 李晓霞 刘静

  联系电话:0311-8598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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