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卫科〔2011〕12号
关于申报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要按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皖继委〔2007〕6号)规定,填写《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宿州市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附件3),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办的培训班要附加文件复印件,县、区卫生局加具意见,并统www.med126.com一报市卫生局科教医学考试办公室。
二、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个申报项目学员最多不宜超过200人,超出200人要分期举办,所授学分数执业兽医最多不超过10分。项目活动每天最多只能以8小时计算培训学时,不包括学员报到、考核考试时间。
三、2011年申报并按要求举办的项目如果2012年继续举办,需按要求填写《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备案表》(附件2),经审核同意后,可作为下一年度项目予以公布。2011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项目负责人、项目内容、所授学分等有变动的或当年未举办或未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的,则该项目视为自动取消,2012年如继续举办,必须以新项目重新申报,不得以项目备案形式申报。
四、2012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皮肤科、传染科和精神病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及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药学。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
附表:1、《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2、《宿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备案表》 3、《宿州市2012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