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卫发〔2014〕78号
延安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
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妇保院:
现将《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县区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延安市卫生局
2014年3月31日
抄送:省卫计委农卫处,妇社处。
延安市卫生局政秘科 2014年3月31日印发
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
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和社区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落实医改工作任务为主线,以加强36个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实施产科建设达标工作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做好农村卫生、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工作。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做好农村两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继续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和体检工作。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电子化率达10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45—64岁人群健康体检率达80%以上。做到档案管理有序、填写医学.全在线www.lindalemus.com规范、真实有效,体检项目齐全。
(二)做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按照《延安市2014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支援人员,确定援助项目,签订援助协议,落实援助任务,加强督导考核,采取技术项目培育制,对37个乡镇卫生院(其中包括36个重点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举办乡镇卫生院人员急诊急救培训班,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一名急诊急救人员;继续实施基层万名医师培训项目,足额完成省上下达的培训任务;加强乡村医生培训,由各县区卫生局组织,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全年对乡村医生进行不少于7天集中培训。
(四)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求,在总结志丹、黄陵两县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市积极推行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规模较小,服务人口较少的相邻村卫生室整合到一个中心村,组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按照服务站标准进行建设,由卫生院院长兼任卫生服务站站长,统筹调配工作人员,原则不少于3人,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服务站能覆盖区域所有服务对象,群众15分钟能到达服务站就诊。依照“人员统一管理、资产财务统一管理、药品统一管理、业务统一管理、绩效统一考核、工资统一发放”的“六统一”原则,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力争每县区建成5个统一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按照全市统筹城乡规划要求,结合新型农村示范社区建设和灾后重建移民搬迁建设规划,在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高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以满足村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新需求。
(五)加强36个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
实施重点镇卫生院规范化建设评审工作。按照《陕西省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认定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首先对24个省、市级重点镇卫生院在房屋建设、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在年底进行评审。对规范化建设的卫生院,优先安排卫生项目,集中使用项目资金,加强卫生院院硬件建设,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业务骨干对卫生院进行业务支援,下派副院长加强管理,对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先为重点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充实卫生技术队伍。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帮扶政策,经常性对重点镇卫生院进行指导和培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严格工作考核,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实行县镇一体化管理,实现人员统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妇幼保健工作
(一)以医改工作为统领,加强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管理
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降消”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和孕产妇、0-6岁儿童免费健康管理两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提高服务质量。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比例不低于95%,增补叶酸项目发放叶酸不低于活产数的95%,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均不低于70%,宫颈癌筛查60000人,乳腺癌筛查3000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促使各级人员明确职责,各尽其责,提高项目执行力;要加大督导力度,针对项目实施的重点环节,加大日常和季度跟踪考核的力度,促进各项目任务的完成;要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法宣传项目内容,促使群众了解、配合项目实施,提高知晓率、覆盖面,要注意宣传推广好的项目管理办法,互相沟通学习,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二)提升妇幼服务质量,开展产科达标活动
1.加强妇幼质量管理,推进助产机构产科标准化建设。按照新版《陕西省产科建设基本标准(2013)》、《陕西省产科工作制度》、《关于加强产科安全十项规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助产机构开展产科建设达标工作,规范产科布局,更新、维护相关设备,依法规范执业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和人员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8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初审,9月份市级组织专家逐机构进行评审验收,10月底前全面完成产科建设达标工作,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2.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全市产、儿科骨干队伍培训计划,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救治能力的培训,大力开展新生儿复苏培训,努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普及推广自然分娩等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剖宫产率。加强基层妇女儿童常见病诊治、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动妇女儿童保健技术发展。
3.完善产科服务质量监督评估制度,建立重点工作项目通报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死亡原因,制定干预措施,降低死亡率。对年度孕产妇死亡人数绝对值较上年度增加的县区,约谈县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同时对产科重点问题实行跟踪督导,确保产科安全。全年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控制在5‰以下。
4.做好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全面贯彻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与教育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提高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三)加强妇幼学科体系建设,应对生育政策调整
面对生育政策的调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应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在实现基本保健服务的基础上,加强妇幼保健专科建设,不断丰富学科内涵,突显专科特色,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围产期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三大体系的服务能力,满足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需求。
(四)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着力做好基础性工作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新的出生医学证明使用和管理,旧证的集中收集销毁等相关工作,严格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监督管理。坚持开展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督导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进一步净化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妇幼信息监测、年报和项目信息报告等基础工作,加强数据的分析和利用。
(五)加强出生缺陷控制,做好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工作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不断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减少出生www.lindalemus.com/wszg/缺陷和残疾发生。全年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达70%以上,落实筛查出的阳性患儿早期干预跟踪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出生人口质量。
三、社区卫生工作
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六位一体”工作任务。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式服务关系。加强以全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为核心的人员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上下联动和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
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巩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内涵质量。按照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标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今年力争创建成1个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