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卫〔2010〕166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2011年度珠海市医药卫生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受理,为做好今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今年科研项目仍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即各单位组织初评,再择优报市卫生局进行复评。请按下列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请书填写要求:
1.申请书首页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92标明的三级学科名称规范填写。
2.根据申请书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主题词须按《医学主题词表MESH》规范填写。研究时限一般为两年(重大项目除外)。
3.中级技术职称的www.lindalemus.com申请者需有3位以上专家推荐(推荐表须亲笔填写,并附加盖有所在单位公章的专家资格证复印件),其中一位必须是申请者所在科室的负责人,专家的专业应与该课题所研究、涉及的领域相关。
4.完成单位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协作单位须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5.课题研究如涉及动物实验,须出具清洁级以上动物实验室证明。
6.今年实行医学科研课题立项查新网上委托,详见附件3(珠卫信〔2010〕4号)。
7.所有申报材料须一式8份、A4纸双面打印,并请依下列次序左侧装订:申请书、推荐表、查新报告书(申请书、查新检索咨询委托单请从网上下载,网址:www.zhhealth。gov。cn。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
1.2002年以来已承担各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在其项目验收(结题)前不得申报新项目。
2.初级或以下技术职称者。
3.无查新报告书者。
三、报送时间:各单位要填写《珠海市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并交软盘(用Excel输入),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我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或学术委员会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初审及申报工作,凡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所有申报材料,除按有关规定对批准立项课题,返还有关材料外,其他未批准立项课题的有关资料不再退回,请自留底稿。
联系电话:2128352(市卫生局科教科)
附件:1.专家推荐表
2.2011年度珠海市医学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3.珠卫信〔2010〕4号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申报 医药卫生 科研项目
珠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1日印发
附件:专家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