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管理,现就我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和业务需要,调整珠海市卫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力
副组长:文秋生、李子松、陈耀平、柴宏亮、糜庆
组 员:石燕飞、林英、常学勤、陈志英、李湘君、戴世登、傅慕韬、黄芸、沈向东、李泉泉、邓思海、张举安、单清红、梅文华、吕简承、谢建军、谭爱军、黄彪、邓禅、姚远、叶浩森、杨林、沈奇荣、戴文灿、陈斌、章伟文、伍卫、李俊、安荣泽、王同兴、符国衡、姜长友、钟苹、温新友、李观翰、王睦溪。
主要职责:(1)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我市卫生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2)审议和发布珠海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信息标准及有关工作规范、管理规章。(3)审查和审批珠海市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型工www.lindalemus.com/zhuyuan/程项目。(4)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重大卫生信息工程项住院医师目的建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卫生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各区卫生局、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制订工作规划,指定专人负责,有条件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建立申报审核制度
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信息系统建设前,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依据《珠海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填报《珠海市卫生信息建设项目申报书》,报送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报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信息项目,一律不得自行开发建设,违者将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
三、建立检查评估制度
卫生信息化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结合各自的客观实际,狠抓落实。市卫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附件:1.珠海市卫生信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加强组织领导。三案室2.珠海市卫生信息建设项目申报书
珠海市卫生局
2013年6月8日
附件:信息化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