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德阳市卫生系统2014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德阳市卫生系统2014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德阳市卫生局
2014年2月20日
德阳市卫生系统2014年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4年德阳市卫生系统依法治市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德阳市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的要求,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突破重点领域,抢抓关键环节,切实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巩固和深化卫生系统法治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学法用法方面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制定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 1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 1 次学法用法守法情况。建立健全党委(办公)会议定期会前学法制度,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履职情况考查制度。
(二)加强卫生系统公务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卫生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卫生执法人员,开展卫生执法监督技能竞赛和练兵,建立卫生监督员培训长效机制,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卫生系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结合卫生专题宣传日活动,采取多种宣教手段,利用各类平台载体,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等“法律七进”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开展新颁法律法规、公共行政法知识、廉政建设法律制度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形成自觉学法、依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卫生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要建设“五个一”法治文化设施(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制宣传员公示牌、一个法制报架、一个法治建设意见箱和一间法制书屋)。
二、依法执政方面
(五)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普遍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顾问的重要作用。
(六)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规范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卫生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卫生系统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执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七)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党组)的决策事务都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
三、依法行政方面
(八)推进卫生依法行政规范化。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公共服务规范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化解争议规范化、行政监督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决药品数据策规则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集体研讨制度,把部门论证、公众参与、民主协商、专家论证、专业机构测评、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清理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行政调解,协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疏导调解的力量,推进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运行,形成多种手段、多个层面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及时发布公众普遍关心的医疗卫生工作信息,保障公众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九)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全面清理、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卫生行政审批“一窗式”办理。
(十)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强化行政职权目录管理,根据行政权力依据变化或行权部门职能调整及时修订行政职权目录。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十一)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着力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全面推进县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延伸和拓宽基层卫生监督工作覆盖面,建立完善卫生监督工作全域联动机制。深入实施卫生监督素质提升工程,深入推进“执法管理科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网格化,执法程序标准化,执法服务人性化”“五化执法”模式,深入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卫生监督程序,构建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十二)创新行政复议机制。按照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新规定、新要求,及时对复议工作进行调整完善,创新案件审理机制,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撤销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有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
(十三)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健全重大疫情和群体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强化应急演练,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监测预警和调查处理,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依法化解医疗卫生矛盾纠纷方面
(十四)依法治理医疗卫生系统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对医疗纠纷等重点领域和群体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十五)畅通群众信访和信息沟通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公开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局长信箱”、政务微博、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作用,方便群众表达意见、反映诉求,并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出回应,努力构建“网上网下”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的群众诉求受理办理工作体系。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决机制。
五、卫生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十六)全面推进“法治卫生示范单位”、“法治卫生示范县”创建活动。加强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建设,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对单位内部管理的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权益。拓展医疗卫生单位公共事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卫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载体建设,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和推动各层次各领域的卫生法治实践活动,加快基层和行业法治化进程。
六、推进卫生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十七)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考核,纳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十八)明确落实责任。市卫生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研究和解决卫生系统依法治市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www.med126.com进卫生系统依法治市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属医疗单位要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报市卫生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落实任务,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
(十九)强化工作监督。建立依法治市监督体系。各县(市、区)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纠,对违法行政、枉法裁判、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该回应不回应、该解决的不解决或者久拖不决的,要依法依纪 追究责任,确保卫生系统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