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中国卫生人才网 > 安徽卫生人才网 > 合肥 > 正文:合肥卫生信息网:有关印发《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公告
    

有关印发《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公告

来源:合肥卫生局 更新:2014/5/12 中国卫生人才网
合肥卫生通知网:有关印发《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我局制定了《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6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抄送:省卫生厅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管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我局制定了《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合肥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卫生厅 

合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印发

  共印25份

合肥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厅的相关要求,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组织架构与工作职责

(一)市卫生局全面负责市医疗质量控制评价工作。组织质控中心拟订专业性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评价体系和质量信息体系,统筹协调全市医疗质量控制评价活动。

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审核专业质量控制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工作计划,督促、协调、规范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开展活动,检查各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年度各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工作的考评。

(二)质控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秘书1人;质控中心设专家组,成员4-6人。

挂靠单位经与相关单位协商,提出质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及成员人选,由市卫生局确认。质控中心的人员组成要结构合理,形成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质控中心主任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质控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全市范围内本专业的质量控制评价与技术指导工作,制定并负责实施本质量控制评价中心的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重点,并上报市卫生局医政处,经同意后实施。

2.负责制定市本专业的质量控制评价体系和考核方案,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专业质量控制督查和质量评价,负责本专业技术准入的评估工作。

3.对全市本专业医疗质量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并定期向市卫生局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组织对相关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推广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专业队伍素质

5.建立本专业的信息资料数据库,加强有关专业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分析;

6.充分发挥本专业专家的技术指导作用;

7.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其他医疗质量管理任务。

(四)挂靠单位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向市卫生局申报设置专业质控中心的工作:

(一)二www.med126.com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或有条件的专科医院;

(二)所申请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本市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高学术地位;

(三)有完善的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四)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经费和必要的专(兼)职人员,有条件承担市卫生局交办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任务。

三、质控中心设置

(一)质控中心的设置,采取自主申报的形式。市卫生局公布拟设置的专业质控中心,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特殊情况由市卫生局直接指定。

(二)医疗机构申报组建专业质控中心,应向市卫生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本专业质控开展情况、专业优势、工作设想;

3.相关技术资料,科技项目、成果、专利及重要论文,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在学术团体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4.质控工作计划。

5.中心主任、副主任及成员拟定人选及协商沟通情况

四、组织管理

(一)质控中心制订、修订的有关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考核方案和培训计划医学全在线等,经市卫生局同意下发实施。

(二)挂靠单位应支持帮助质控中心开展工作,给予人员、经费、办公场所、设备等方面必要支持。

(三)质控中心每年年初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中和年终上报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市卫生局将视情况对外发布。

(四)质控中心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以4年为一周期,经评估确不能胜任的将取消其资格。

(五)市卫生局对各专业质控中心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评比结果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合力推进。设置临床专业质量监控中心,是建立健全院外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立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自觉接受质控中心的指导和考核,主动配合质控中心工作,对照质量考核结果进行持续改进。挂靠单位要发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优势,支持质控中心工作。质控中心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推进我市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二)认真履责,规范管理。质控中心接受市卫生局的领导、监督和考核,接受上级质控中心的指导。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依法开展质控活动。

(三)总结经验,持续改进。质控中心要对中心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提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的交流,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促进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健康、可持续发展。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
Baidu
map